瀏覽量:1834 發布時間:2023-04-13
按照《中共九江市委辦公廳、九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鞏固提升經濟回穩向好態勢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九辦發〔2023〕2號),3月15日市國資委與市財政局聯合印發《九江市國資委、九江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推動經濟向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助推我市經濟回穩向好。關于我市2023年房租減免政策措施解讀如下:
一、減免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對直接與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新簽訂空置國有房屋租用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合同期限一年以上的),免除3個月租金。
二、實施主體
實施主體為市直各行政事業單位及所屬企業,各縣(市、區)行政事業單位及所屬企業,對于市國資委和區(市)國資監管機構監管的國有企業集團所屬國有獨資、國有控股企業的房屋應按規定足額減免。
三、減免對象
減免對象為直接與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新簽訂空置國有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并簽訂一年以上租賃合同的小微企業或個體工商戶。
四、減免條件
1.空置時間以招租時間開始起算,原則上空置期限不低于6個月,“空置”指房屋長期空租、原有租戶退租、房屋質量問題等原因導致房屋無法出租的情形,原則上空置房屋以如因房屋質量安全問題必須清場維修導致房屋空置的,空置期限自維修驗收完成之日起計算,空置后未完成維修工作的房屋暫不計入本次減免范圍。
2.本政策免租期3個月原則上與裝修免租期不重疊。
3.凡符合條件且在2023年內簽訂的應享受3個月全額減免。
4.租戶由于退租等原因導致租賃期不滿一年的不享受此政策。
五、辦理方式
各市及區(市)屬國有企業應貫徹落實好房租減免政策,在企業集團官網向社會公開房租減免政策及聯系電話,在出租房產實際經營地書面張貼房租減免政策公告及聯系電話,接受市場主體和群眾咨詢投訴,耐心細致地做好政策解答工作。政策范圍內承租方應當按照國有企業告知的內容,向受理單位提交相關材料,待減免事項審批通過辦理減免手續。各市及區(市)屬國有企業要承擔起主體責任,完善房租減免問題受理機制,依法合規妥善處理問題訴求,對于房租減免政策落實不到位、違規操作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企業和相關人員依規問責。